比特币的由来
比特币(BitCoin, BTC)是一种开放式的互联网产物,属于一种公开的复杂算法生成的电子货币,由一名叫做中本聪(Sa-toshi Nakamoto)的日本人于2008年设计开发。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,比特币日益成为广泛为人们认知的货币形式。
比特币的获取方式一般有两种:一种是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络上通过下载软件主动制造,依据已有的标准计算方式获取比特币;一种是通过认可比特币的公开交易市场进行货币购买。前者准入门槛低,但是需要极高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计算基础,据测算,2010年的时候,对于一台普通的个人电脑来说,制造出1个比特币大概需要一年的时间左右。并且,根据比特币的设计原理,比特币的总量达到2100万的时候即不能再通过计算方式产生。后者通过美元、欧元或人民币兑换比特币,比特币的汇率是由市场决定的,近年来,比特币迅速升值,2013年11月30日,比特币价格增创下1165.89美元的历史峰值。2017年1月4日,比特币对人民币的盘中价格涨至6927元。
比特币的特点
一、比特币的发行仅依赖于计算机的天然算法,这从根本上保证了任何人或机构都不可能控制比特币,也不可能人为地制造比特币的通货膨胀。
二、比特币只能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兑换和交易,属于虚拟支付方式。
三、比特币具有价值并且和其他法定货币可以自由兑换,应当以有关当事人对其认可为基础,如果无人认可,比特币没有任何价值可言。
比特币的困境
一、比特币目前尚不具备货币的法定地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。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。同时,第二十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、发售代币票券,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。因此,比特币仅是小众在互联网络范围内的特定交易,其尚未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同。
二、比特币的持有具有法律风险。例如,2011年6月,有黑客将25000个比特币转进自己户头,当时价值相当于50万美金。2016年1月,比特币、莱特币以及其它数字货币的交易平台Cryptsy官方博客发表声明,钱包程序的开发者在代码中植入了后门,窃取了1.3万比特币30万莱特币,价值超过570万美元。世界最大规模的比特币交易所运营商Mt.Gox于2014年2月28日宣布,因交易平台的85万个比特币被盗一空,公司已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申请破产保护。这一消息对于众多比特币的持有人来说,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。
三、比特币难以实现司法救济。首先,比特币的持有人和参与交易人都是匿名的,一般很难确定具体人来寻求司法救济;其次,由于比特币的持有和交易都发生在网络上,因此调查和取证都非常困难;最后,比特币被盗后难于补救,没有主导机构控制比特币最终导致比特币被盗后无法补回。
比特币的法律观察
数据显示,中国是比特币持有的第二大国。美国拥有3.67万个活跃比特币“节点”,中国紧随其后,有2.21万个,比位列第三的德国多出近一倍。而所谓“节点”,是指处于活跃状况的比特币客户端,但真正的用户数量远多于这些节点数。
未来随着比特币在互联网络中的广泛认可和各个领域的交易泛化,很容易出现比特币的法律纠纷。出现了类似比特币的虚拟货币纠纷时,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华强认为,应当注意以下方面:
一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和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提供比特币登记、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。所有持有比特币并意图对其进行交易或投资的个人或机构,应当注意核查上述有关网站是否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,是否具有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。
二、应注重加强对自身货币知识的教育,正确认识货币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、理性投资、合理控制投资风险、维护自身财产安全。
三、鉴于大量涉及虚拟货币的案例最后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而败诉,如果出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法律纠纷,应及时咨询律师并在律师指导下落实证据,从而依法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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